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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殺妻案》到底誰是凶手?
凶手目前還沒抓到,但當初由於證據不足而無法將辛普森定罪,所以也不排除辛普森就是凶手的可能性。
此案的審理可以說一波三折,在警方提供的"充分"證據一一被質疑後,辛普森最終"逃脫"了法律的製裁,無罪獲釋。2006年,辛普森甚至寫了一本書《如果我做了》,在書中以假想的形式講述了12年前殺害前妻妮科爾ⷥ𘃦及其新男友羅納德ⷦ 𗦛故事。美國人把這場訴訟稱為是對美國司法製度的無情嘲諷。
然而在案件沉寂了近二十年後,2012年11月月21日,美國調查探索頻道(InvestigationDiscovery)播出的一部紀錄片再次轟動全美。紀錄片通過縝密的調查指出,50歲的連環殺手羅傑斯很有可能是謀殺辛普森前妻妮可ⷥ𘃦及其友人高德曼的真正凶手。這無疑是一枚重磅炸彈。
這個世紀大案由美籍日裔法官伊藤(Lancelto)主持審理——他的父母在二戰時曾被關入日裔集中營。這位法官博才多學,一向以精通法律和嚴謹公正著稱,但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仍然做出了不可思議的決定,比如帶陪審團員參觀早已經過精心布置的辛普森住宅,任由案件在當時本就十分敏感的種族問題上越陷越深。
檢辯雙方陣營都有黑人律師,日裔法官主持審判,陪審團成員多數是黑人,一旦被告被判有罪,黑人就是想鬧事也沒啥理由。在九個月的審訊過程中,有沉悶枯燥普通人不易明白的血液化驗證據,也有意想不到的發展。整個案件的審理過程非常有戲劇性。
“辛普森案”是怎麽回事?越詳細越好
辛普森出生於一個貧寒的黑人家庭,憑著天賦和不懈的努力,終於成為60、70年代美國最傑出的橄欖球運動員,他的發跡過程是一個典型的“美國夢”的再現,辛普森因而成為廣大公眾、尤其是黑人青年心目中的英雄和偶像。告別體育場之後,辛氏成為著名電視體育節目主持人,並在廣告、電視劇和影片中大放異彩。著名影片《卡桑德拉大橋》中黑人警官的扮演者就是辛普森。
被指控時間:
1994年6月17日
被控原由:
辛普森被控謀殺前妻以及前妻男友。
辛普森案始末:
震驚美國的凶殺案
1994年6月17日,正當全球十幾億球迷目不轉睛地觀看正在美國芝加哥市舉行的第15屆世界杯足球賽的電視實況轉播之際,美國各大電視網卻同時在進行另一場現場直播。數千萬美國電視觀眾的注意力被發生在洛杉磯高速公路上的一場“警匪飛車追逐戰”緊緊吸引住了。這場追逐戰曆時近7個小時,最後以被逐嫌疑犯投降而告終。事件的主角、被警方追逐的嫌疑犯,正是許多美國人崇拜的成功偶像,黑人體育和影視明星O.J.辛普森。
事情是這樣的。5天之前,警察發現辛普森以前的白人妻子尼科爾和她的一位白人男友被人刺殺於她的住宅門前,現場血跡斑斑,慘不忍睹。警方首先確定的凶殺嫌疑犯便是尼科爾的前夫辛普森。從1989年開始辛普森就經常虐待、毆打尼科爾,並威脅要殺死她。1992年3月尼科爾與辛普森離婚。但是此後辛普森對尼科爾的騷擾始終沒有停止。警方在案發現場找到了與辛普森血型一樣的血跡,接著在對辛氏住所進行的搜查中發現了血跡,並找到了手套、球鞋等與出事現場留下的痕跡相吻合的物證。於是,洛杉磯警察局決定逮捕辛普森。沒想到辛氏突然駕車出逃,於是就有了上述那一幕驚心動魄的追逐戲。
辛普森出生於一個貧寒的黑人家庭,憑著天賦和不懈的努力,終於成為6070年代美國最傑出的橄欖球運動員,他的發跡過程是一個典型的“美國夢”的再現,辛普森因而成為廣大公眾、尤其是黑人青年心目中的英雄和偶像。告別體育場之後,辛氏成為著名電視體育節目主持人,並在廣告、電視劇和影片中大放異彩。著名影片《卡桑德拉大橋》中黑人警官的扮演者就是辛普森。
檢方的指控
1994年8—11月間,洛杉磯高等法院在當地公眾中選出了9名黑人,2名白人和1名拉美裔人組成辛普森案陪審團。檢方的律師班子由白人女律師克拉克掛帥,她在過去10年的刑事訴訟中幾無失手。辛普森的首席辯護律師由53歲的黑人律師柯克蘭擔任,組成了號稱“夢之隊”的律師隊伍。
1995年1月,辛普森案正式開庭審理。
檢察院方麵從幾個方麵向辛普森開火。
第一:辛普森有作案動機。1977年,辛普森與18歲的白人姑娘尼科爾邂逅。次年,辛即與前妻離婚,與尼科爾結婚。以後十幾年中,辛與尼幾離幾合,糾纏不清。辛對尼經常破口大罵,拳腳相加。1988年冬季,尼科爾身懷六甲,醉醺醺的辛普森指著尼科爾,嘲笑她是“肥豬”,並要將她趕出家門,辛還揚言手上有槍,要如何如何。尼科爾隻好攜女出走。從1989年開始,尼科爾多次遭到毒打被送進醫院。警方也多次接到尼的求救電話。檢方在法庭上出示了求救錄音以及尼科爾鼻青臉腫的照片。多名證人也證實了尼在這場婚姻中的屈辱。檢方認為辛與尼離婚後,還屢次糾纏她,當發現尼科爾另有新歡不再聽從他時,遂起殺心。事實上,辛也多次說過想殺了尼科爾。
第二:辛普森有作案時間。謀殺案發生的當日——1994年6月12日晚9點37分,辛與男友吃飯返家後,其友一直呆在房中打電話,再未見過辛。10點40分,出租車司機帕克來到辛家(按約他應在11點到),多次按門鈴,卻無人應答。10分鍾後,辛通過門口應答器告訴帕克自己睡過頭,正在洗淋浴。十幾分鍾後,辛出家門,乘出租車前往機場,於11點40分飛往芝加哥。從9點37分至10點50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辛普森在哪裏呢?檢方認為辛在10點15分在尼科爾住宅前行凶(因為尼科爾的鄰居說,10點15分聽到尼科爾的愛犬悲鳴),然後乘他的福特車回家,翻牆而入。辛的管家卡托說,他聽到房間外有重擊聲。出租車司機帕克說,10點40分左右看到一個黑人男子從車道過來走進這幢房子。
第三:有證據表明辛普森殺人。在辛普森房子外和受害者身邊各找到一隻手套,據DNA(脫氧核糖核酸)檢驗,上麵有兩位受害人的血、毛發和衣物纖維以及辛的福特車內的毯子上的纖維。這雙手套與1990年尼科爾送給辛的一模一樣。此外,辛的車上,戈德曼身邊的海軍帽上,辛臥室的一雙襪子上,都有受害人與辛的血跡。辛左手指關節之傷很可能是作案時砍傷的。而且1994年5月份,辛購買過一把尖刀,還有假須等等。
辯方的反駁
檢方先聲奪人,向公眾和陪審團描述了一名備受折磨的女子的悲慘故事,贏得了一分。但是柯克蘭以其溫善的大叔形象,縝密的邏輯推理和驚人的記憶力,抓住檢方破綻,迅速抵消了檢方的優勢。
第一:辛普森雖對尼科爾有過不當行為,但並不能因此推斷辛殺人。犯罪專家指出這樣的推斷很少成立。尼科爾本身並不清白,偷稅漏稅,而且吸毒。此次被害很可能是與毒品有關的一起謀殺。再說辛仍愛尼科爾,辛幾次對痛打尼表示懺悔。當聽到尼被殺的消息後,非常悲痛。檢方指出的動機並不成立。
第二:作案時間。從血案現場看,凶手和被害者曾進行了長時間的搏鬥。辛不可能在前後不足1小時內連殺兩人,並返回家中清洗血汙。一對路人夫婦證明,10點25分,即檢方確定的作案時間10分鍾後,尼宅前無任何異樣。另外,也有人看見,案發時辛的白色福特車就停在辛宅前。而帕克在夜幕中所看到的情況前後有矛盾。這些證明辛在案發時間內不在現場。洛杉磯機場一名服務員證明辛登機前非常平靜,毫無慌亂之狀。在法庭上,辛露出當年打球時左膝的傷疤,表明自己無力殺害兩名年輕力壯的人。第三:檢方出示的證據令人懷疑。用於檢驗的血樣可能受到汙染。警方在現場采集的唯一一滴據說是辛的血液是放置一夜風幹後用一張紙包起來的。而辯方複檢時,這張紙有一滴鮮血的痕跡,很像有人做了手腳。另外,警方進入辛宅搜查的錄像表明臥室床上並無血襪,但後來作記錄時卻有了。警探弗爾曼ⷧ槴特肯定幹了不可告人的事。即便是那雙檢方最有力的證據——血手套,辛普森當眾費了半天勁才戴上。這也說明,很有可能是警探弗爾曼自己放置在現場和辛普森家中的。辯方認為檢方忽略了現場的一串腳印,這既不是受害人的,也不是辛普森的,很可能是凶手的。
檢方敗訴的原因
辛普森殺前妻案引起了美國公眾和新聞界的極大興趣。經過一年多的審理。陪審團分析了113位證人的1105份證詞後作出了宣判。10月3日上午,美國上至總統、下至百姓,有1.5億人停下手中的工作注視著電視屏幕。歐洲也有多家電視台參與轉播判決的實況。10點07分,法庭正式宣布。“辛普森無罪”。被監禁9個多月的辛普森輕籲一口氣,笑容滿麵地與他的律師們擁抱慶賀。而尼科爾和戈德曼的親屬則失聲痛哭,克拉克和其他檢方律師呆呆地坐在一旁。洛杉磯法庭外,支持辛普森的人大聲歡呼,而多數白人對此判決驚詫不已。以至克林頓總統都親自出麵要大家尊重陪審團的決定。對於許多確認辛有罪的人來說,檢方的敗訴不可理解。但美國律師和犯罪學專家認為,有幾個原因導致了檢方敗訴。
首先,檢方自始至終缺少謀殺的現場證明人,也未能找到謀殺的凶器。而其他證明大都是推斷,是間接的。
其次,檢方所列的作案時間表不能服人,許多問題難以解釋。這是辯方始終牢牢地抓住的一張“牌”。
但是最重要的是檢方倚重的血跡證據出了問題。一方麵,提供犯罪證據的警探弗爾曼是個種族主義者。從辛案一開始,辯方就多次指出這一點,並四處尋找證據。終於在今年8月,一位名叫麥金妮的女作家提供了弗爾曼暴露其種族仇恨的錄音帶。如弗爾曼如何撕掉黑人司機的駕駛證,指責他無證駕駛、如何虐待黑人嫌疑犯,製造假證據栽贓。弗爾曼甚至惡狠狠地說要把“黑鬼”堆起來燒死。弗爾曼的所作所為為柯克蘭提供了有力武器,他把警方提供的證據定為蓄意栽贓,是充滿仇恨的種族主義的體現。另一方麵,從1987年DNA用於訴訟案以來,人們對DNA取樣的方法和效果一直爭論不休。雙方都搬出了DNA方法檢測的一流專家,但結論卻不相同。而且由於警方在取樣、檢查現場時缺少監督,程序不夠嚴格,使取樣的可靠性大打折扣。因此,檢方最有力的犯罪證據的基礎就瓦解了。
當然,以黑人為主的陪審團是否會以多年來美國黑人遭受種種歧視,美國眾多城市警察為非作歹作為裁決的背景,那就不得而知了。
種族關係重趨緊張
不過,辛案暴露出來的最嚴重的社會問題還是種族關係重新緊張。由於此案涉及黑人明星、黑白關係等因素,所以具有高度種族敏感性。關於辛普森有罪無罪的問題,白人和黑人一直看法不一樣。近一半白人認定有罪,而絕大多數黑人認為辛氏無辜。多數黑人認為,如果辛普森被判有罪,那將表明美國司法製度對黑人的長期不公正還在延續。而不少白人則認為,如果辛氏無罪釋放,那是由於他的黑膚色而受到照顧。辛普森的律師團一直在利用這種不幸的種族對立來謀取好處。他們一方麵攻擊負責搜查辛氏住宅的白人警察是種族主義者,另一方麵刻意挑選陪審團人員,有意讓黑人占絕大多數。據報道,目前辛案陪審團中黑白對立嚴重,形勢對辛普森十分有利。
平心而論,本世紀以來美國的種族關係是有改善的,到70年代,對黑人在法律上的歧視已基本上被消除了。當然這主要是黑人民眾長期奮鬥的結果。但是,隨著保守主義在80年代初複興,特別是冷戰結束後,美國的種族關係又趨緊張。這一點在辛普森審判案中表現得尤為引人注目。
當前美國種族關係的景大致是這樣的:第一,對以黑人為主的少數種族在法律上的歧視已基本消除,但原因更為複雜的廣泛的社會種族歧視依然存在。大量統計資料顯示,黑人的整體經濟和社會地位與白人主流社會仍然有很大差距。第二,種族關係呈現“極”化。下層黑人對現狀得不到改進的不滿情緒日趨激烈,而白人右翼則認為政府對黑人的照顧已經太多。第三,種族關係日趨複雜。在白人與黑人的矛盾之外,隨著拉美裔和亞裔人口的增加,黑人、拉美裔和亞裔等少數種族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加州公立學校裏,流氓鬥毆主要發生在黑人青少年和拉美裔青少年之間。被白人主流社會譽為模範少數種族的亞裔,由於其商業、文化、教育等方麵的成功而受到另外兩個少數族群的側目,常受到無端攻擊。
目前美國種族問題重新抬頭的原因有很多,如近幾年人們收入增長緩慢,相互埋怨情緒上升。不過更為深層的原因在於:
第一,黑人民權運動停滯不前。相對於法律和政治上的歧視,經濟、教育、文化和其他社會生活中的歧視因素更複雜,不僅有製度的、曆史的原因,甚至還涉及生理和心理上的因素。黑人社會自身也出現了分化,一部分黑人已被納入主流生活,進入了社會中層甚至上層,他們約占黑人總數的1/3。他們與中下層黑人群體在推進黑人民權運動的下一步戰略上分歧極大。後者著力於繼續要求社會給予照顧,而前者則強調自我拯救,強調黑人自立。前幾年布什總統任命黑人法官托馬斯為最高法院法官時,反對最強的就是幾個黑人民權組織,他們把托馬斯當成了本種族的叛徒。再有,民權運動一開始追求的社會目標是很廣泛的,因而得到白人社會廣泛支持,但是隨著運動的目標逐漸集中到為黑人爭取權益,許多白人就漸漸退出了運動行列,其社會基礎自然大大縮小了。
第二,在1965年移民法通過以後,來自拉美和亞洲的移民大量增加,美國的種族構成發生巨大變化,這是導致種族關係複雜化的基本原因。緊張的種族關係是美國社會每天都要麵臨的問題。
人們現在常常在說,美國未來的前途取決於其社會問題解決的好壞。而種族問題則是美國最大的社會問題之一。本來是一樁極其普通的刑事案件的辛普森案之所以被“炒”成一個“世紀性案件”,正是因為它的審判過程與美國社會中的種族問題緊緊地糾纏在一起了。
辛普森案算是告一段落。而且按照加州法律,即使今後有新的證據,也不能再指控辛殺人。但是到底是誰殺了尼科爾和戈德曼呢?這仍是一個懸念。
如果辛普森案件發生在中國,法庭會作出截然相反的判決。
律師隻能自己取證,即使是警方提供的證據,也是不可靠的。
沉默權是一項糟糕的製度,應當減少這類對犯罪嫌疑人的保護。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知名教授艾倫ⷥ微茨先生直言不諱地告訴筆者。3月20日在京舉行的中美刑事審判實務高級研討會上,這位曾在辛普森一案中擔任辯方律師的教授做了主講人,並於會後接受了筆者的專訪。
美國也有素質差的州大法官
一般人都認為美國是個法製很健全的國家,法官的素質都比較高。但德肖微茨教授告訴筆者,美國的法官製度也存在問題,甚至讓素質差的人當上了州大法官。
在美國亞拉巴馬州,有一位職業素質很差的法官,他同時還是一個極端的種族歧視主義者和宗教主義人士。當事人則送給他一個綽號叫“法盲”。
這位法官把《聖經十誡》懸掛在民事法庭裏,按照《聖經》的條文進行審判。這侵犯了非基督徒的憲法權利,因為你不能以《聖經》裏的清規戒律要求非基督徒。每次開庭前他還要朗誦一段《聖經》裏的頌詞,依照美國法律,他如果不改正這一做法,將被取消法官的資格。
而他非但拒絕改正,還決定參加亞拉巴馬州大法官的競選。由於亞拉巴馬州是一個宗教勢力很強的地區,他得到了許多信教公民的選票,並最終贏得了勝利。
這個實例說明了美國州法官公選製度的弊端,當選與否與競選人受本州居民歡迎的程度有關。德肖微茨先生說,這樣的荒唐事在中國不可能發生,因為中國法官的遴選不受公眾意誌的影響。
辛普森案如果發生在中國
全世界每一位采訪德肖微茨教授的記者都問過他:“作為辛普森先生的辯護律師,您認為他有罪嗎?”每次德肖微茨先生都按照“慣例”回避了,但他指出,如果辛普森案件發生在中國,法庭會作出截然相反的判決。
眾所周知,在辛普森一案中,警方已經掌握了足以證明辛普森殺害前妻及其男友的證據,但他們為使案件更加“鐵證如山”,愚蠢地偽造了一雙沾有辛普森和他前妻血跡的襪子。正是這雙襪子,最終被德肖微茨先生和他聘請的生化學家證明為實驗室裏的產物,陪審團嘩然。
美國法律中有一條著名的證據規則:“麵條裏隻能有一隻臭蟲”。這是一個形象的比喻:任何人發現自己的麵碗裏有一隻臭蟲時,他絕不會再去尋找第二隻,而是徑直倒掉整碗麵條。同樣,即便洛杉磯警方獲取了大量能證明辛普森有罪的證據,但隻要其中有一樣(襪子)是非法取得的,所有證據就都不能被法庭采信。於是,陪審團裁定將他無罪釋放。
而中國實行的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證據規則,人民陪審員的權力也遠遠小於美國的陪審團。在這種有相當證據證明嫌疑人犯罪事實的前提下,盡管某些證據的獲取途徑存在瑕疵,法官仍會判決被告人有罪。
“那樣我的官司就輸掉了。”德肖微茨先生笑著說。
“不要相信任何人”
德肖微茨先生的辦公室裏貼著一張紙條:“Don’ttrustanybody”(不要相信任何人),這是他作為律師的職業信條。
德肖微茨曾在紐約州代理過一起刑事案件,其中遇到了一個無賴證人。他打電話給德肖微茨:“如果我上庭出示有利於你方的證據,你會付我錢嗎?”德肖微茨斷然拒絕。這個證人接著說:“那麽你能支付我從家到法院的交通費用嗎?”德肖微茨答應了他:“這是法律所允許的。”
這段對話被證人用錄音機錄了下來,並做了剪輯,對話內容變成“隻要出庭為辯方作證,德肖微茨先生就支付證人報酬”。由於沒能索要到財物,這位證人惱羞成怒地把錄音帶交到了警察局,指控德肖微茨收買證人。所幸,德肖微茨自己也作了錄音,這才避免了身陷囹圄。
德肖微茨堅信律師隻能身體力行地自己取證,任何人,即使是警方的證據,也是不可靠的。
“我有權拒絕告訴你我的姓名”?
中國正在進行司法改革,美國也提出了刑事司法領域的改革,德肖微茨認為兩國司法改革的走向是恰好相反的。
中國學者不斷呼籲,應切實加強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訴訟權利。而在美國,犯罪分子正因為獲得了法律賦予的廣泛權利,已經越來越不把警察和檢察官放在眼裏了。法律強調充分保障罪犯人權的代價,便是當今美國犯罪率的上升。
如引起我國法學界激烈爭論的犯罪嫌疑人能否享有“沉默權”的問題,讚成派明顯占了上風。美國是在法律中明文規定“沉默權”的國家,德肖微茨先生卻說:“這是一項糟糕的製度。”一個極端的例子是,他的一位當事人在法庭上傲慢地嗬斥檢察官:“我有權拒絕告訴你我的姓名。”
所以,德肖微茨教授認為美國司法改革的方向是要減少對犯罪嫌疑人的法律保護,而中國卻應在原先的起點上,逐步增加刑事訴訟過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正當權利。“也許有一天我們會走到一起”,他做了一個雙手交叉的姿勢。
“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的刑法製度是完美無缺的,中國如此,美國也是如此。正義是需要追尋和求索的,因為我們無法達到一個完美的正義的現實,我們必須去追求。公正不是結果,而是一個過程。我祝賀中國在朝正確的方向努力。”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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